關注企業心聲 搭建政企橋梁
——市外企協會舉辦《勞動合同法》執行情況座談會

應廣大會員企業要求,市外企協會曾于2007年9月舉辦《勞動合同法》講座,旨在幫助企業提前學習和了解該部法律。《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實施以來,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該法正在我市平穩過渡,但企業在執行過程中也遇到諸多實際問題,為此,市外企協會3月25日再次邀請天津市勞動和保障局爭議仲裁處李硯軍處長、程洪利副處長、綜合業務協調處康玉處長、常向梅副處長與企業就《勞動合同法》執行情況進行座談。
以下為座談會部分內容:
企業:現有企業員工今后解除勞動合同時涉及經濟補償金時如何計算?
勞動部門:2008年1月1日之后勞動期間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和要求計算經濟補償金,2007年12月31日之前按天津市有關規定計算就業補助金,兩金相加即為該員工補償金金額。
企業:員工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部分與《勞動合同法》不符怎么辦?
勞動部門: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簽訂的勞動合同未到期的無須重新簽訂,按照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原合同中與《勞動合同法》不符的內容,按《勞動合同法》執行。
企業:如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制定本企業規章制度?
勞動部門: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鼓勵企業制定管理規章制度,以規范和明確勞資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實際操作中,企業必須重視規章制度制定時程序的合法性,一要經過民主協商,即將企業規章制度提交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協商,二要將協商后的規章制度在企業內部公示。
企業:企業中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如何投繳?
勞動部門:天津市勞動部門正在調研關于農民工以及低收入行業從業人員投繳社會保險的問題,目前企業中的農民工可先行參保工傷險、醫療險,有關規定出臺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企業: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必須到勞動部門做合同鑒定?
勞動部門:勞動合同鑒定非法定程序,但為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防止合同中出現違法違規現象,企業的勞動合同應在勞動部門備案。企業可以使用勞動部門提供的各類勞動合同范本,也可使用自行制做的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的形式及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座談會上市勞動部門有關負責人還認真聽取了企業關于勞務派遣用工的規定、帶薪年休假中員工工齡計算、簡便退工手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市勞動部門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國家關于《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正在醞釀當中,天津市勞動和保障局將會在此基本上出臺相關細則,以利于企業更好的理解和執行《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不僅涉及企業和員工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國保持社會經濟良好運轉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外企協會將會與廣大會員企業一起繼續關注該法律的執行情況,繼續搭建好政府與企業的溝通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