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了發展服務業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快改革擴大開放。放寬市場準入,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外,允許各類資本進入服務業領域。鼓勵外資和民營資本參與國有資產重組。引導工業企業將所屬的物流、進出口貿易、研發設計等功能剝離出來。加快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社會化。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藝演出、文化娛樂、教育培訓、醫療保健、體育健身等產業化。擴大服務業招商引資的力度。大力吸引境內外服務業大公司來我市設立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分銷中心、物流中心等,積極承接工業設計、信息管理、數據處理、財會核算、技術研發等國際服務外包業務。
二是努力增加重點建設投入。集中力量高水平規劃和建設20個規模較大、集聚度高、帶動性強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100個重點項目。堅持規劃引導,以企業為主體,市場化運作,多渠道、多方式籌集資金。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于在我市新設立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舉辦金融機構、設立大型物流企業、新增機場航線航班、設立知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服務外包企業以及發展會展經濟、工業企業“主輔分離”、大型旅游景區和度假區等,分別給予資金補助、稅收返還、貸款貼息、加速折舊等支持。對于納入全市規劃的重點服務業聚集區給予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民營資本參與國有服務業企業資產重組,享受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重點服務業聚集區和重點項目,優先供應土地。逐步調整服務業用水、用氣、用電價格,實現與工業并軌。
四是優化發展環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行“一條龍”服務,簡化手續,提高效率,規范服務行為。認真清理阻礙服務業發展的規章制度,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監督檢查。對于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評比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健全激勵機制,吸引服務業人才。對引進的現代服務業人才在戶籍、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和醫療保障等方面提供方便。鼓勵創業,形成親商、重商氛圍,培養“津商”精神。
五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服務業考核制度,以服務業增長率和比重為主要指標,把責任分解到各地區和部門,制定和細化促進服務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